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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國江蘇mSATA網8月6日訊(記者 王逸男 通訊員 王小飛 劉亞芬)青奧會召開在即,掀起了一股“青奧”消費熱潮,一些青奧侵權行為也逐漸抬頭。昨日,南京玄武區一超市擅自使用青奧標誌被玄武工商分局查處。
  昨天中午2點,玄武工商分局從南京青奧商廣合微信平臺中新竹房屋得知,該局轄區內一家超市的促銷櫃臺涉嫌違規使用青奧標誌,半小時後,長江路工商所執法人員趕到了現場。
  經向超市方瞭解,促銷展板是供貨商自行製作的,並沒有取得青奧組委會的授權,前一天晚上剛剛放到展台,今天就被工商部門查獲了。執法人員向其宣傳了青奧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規定,現場拆除了違規海報,相關產品被封存下架,並要求當事人到工商所接受調查處理,屆時將依據《南京市青年奧林記憶體匹克運動會知識產權保護規定》、《特殊標誌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。據長江路工商所所長陶寧介紹,此前他們還曾制止過“砳砳蛋糕”、“助力青奧奶吧”等隱性市場行為,這些均屬侵權。
  據瞭解,一切未經國際奧委會、中國奧委會、青奧組委會許可,以青奧會名義開展的商業活動均為侵權行為。同時,一些雖未直接使用青奧會名義,但誤導公眾與青奧會相聯繫的隱形營銷行為,同樣屬於侵權。市民如果發現有商家未經許可,在商業活動或是廣告中出現青奧的字樣,或是為了促銷,拼出五環化療副作用標誌、青奧吉祥物砳砳等圖案,可以撥打電話12315向工商部門投訴和舉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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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關於不得侵犯青奧會知太平洋房屋識產權的行政告知書
  南京青奧會將於8月16日至28日舉辦,保護青奧知識產權是南京市政府對國際奧委會的莊嚴承諾,關係到中國國家和南京城市的聲譽和形象。侵犯青奧會知識產權是違法行為,情節嚴重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為此,特行政告知如下:
  一、不得擅自在本單位的門頭滾動屏廣告、店堂廣告等各類廣告中擅自使用奧林匹克五環標誌、青奧會會徽、吉祥物、“NANJING2014”、“青奧”、“青奧會”、“分享青春、共築未來”等青奧知識產權。
  二、不得在任何商業活動、商業宣傳中擅自使用青奧會的知識產權。不得在公益廣告中,使用商業企業的字號、商標、LOGO等,也不得在商業廣告中,使用青奧會會徽、吉祥物,及“祝青奧會成功”、“服務青奧”等字樣。
  三、不得擅自將青奧會相關宣傳元素拆分、異化,用於宣傳、裝飾、廣告等用途,如將五環標誌異化成“五朵梅花”、“五個水果”等。
  四、不以任何形式銷售、傳播侵犯青奧會知識產權的產品或服務。發現侵權行為的,及時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(12315)或者南京青奧組委法律監審部(56661296)舉報。
  第二屆夏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知識產權保護指揮中心
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(原標題:南京一超市促銷違規使用“青奧”標誌被查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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